26 February 2011:
上次寫東西是在四天前。
今天,我還是將使用華語來打文章。不知道為甚麼,就是不想轉會英語打文章。前幾天,我做了什麽呢?其實,我只大概記得幾件事。頭一件,想必很多人都會「嗤之以鼻」。前幾天,我「瘋狂」的把一些文學著作傳送到我的手機里,那樣就可以在空閒時閱讀。目前,我已經讀完了《藥》、《一件小事》等等。不知為甚麼,特別愛魯迅寫的東西。總覺得他的作品都是跨時代的。他在一九一零年代寫的東西,至今還大為真實。當然,魯迅當時的幾篇是在抨擊政府,所以必須先清楚其背後的故事才可以完全理解。
昨天,與Section3度過了幾乎一整天。雖然因為我們太晚通知,別人有約了,所以只有7人出席。不過,我們還是唱得很開心!沒錯,唱。我們這次「打破傳統」,到了KTV K歌。三個小時,非常快就度過了。之後,到了郵局大廈(瞎掰名字的)吃晚餐。聊了很多。下次也要這樣哦!
大概就這樣啦,下次才講別的吧。